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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4/16 12:24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6日電)我國與加拿大完成「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簽署,今年7月起實施台加青年打工度假協議,雙方各以200名青年為限,核發停留效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北美司副司長陳文儀召開記者會宣布,台北時間16日凌晨由我國駐加拿大代表李大維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傅雷澤(ScottFraser),在加拿大外交部完成「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簽署儀式,雙方同意備忘錄從今年7月起實施。

 

陳銘政表示,加拿大是繼紐西蘭、澳洲日本之後第4個與我國簽署類似協議的國家。

 

他指出,依據協議,台加雙方同意未來每年雙方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核發停留效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今年先以台加雙方各200名青年為限,適用對象為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計畫在對方國境內實習、打工或旅遊並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的個人。

 

陳銘政說,這項協議可使財力不豐但盼望走向國際、經歷世界的我國年輕人有一個絕好的機會,以工作方式遊覽加拿大、學習語言及體驗加拿大文化風貌,是外交部增進民眾利益的具體展現。

 

他並指出,台加雙方人民交往密切,我國政府也期盼透過這項制度的實施,使加拿大青年也有機會來台灣實地瞭解我國風土民情,更進一步提升台加實質友好關係。9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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